為治理黃河,歷代勞動人民,特別是先賢們不斷努力,提出過各種治黃方略.從遠古時代的“疏川導滯”到戰國時期的“寬立堤防”,從漢代的“賈讓三策”(漢代人賈讓提出治理黃河的三種策略:上策是人工改道,不與水爭;中策是在黃河狹窄段分流,分水殺怒;下策是在原有的河道上加固堤防)到宋代的“興筑遙堤”,無不閃耀著中華民族智慧的光芒.
新中國成立后,治黃專家王化云主張對黃河上、中、下游進行綜合治理,在下游“寬灘窄槽”.“寬灘”指滯洪、削峰和淤灘刷槽;“窄槽”指固定黃河中游河槽,增強河床的泄洪、輸沙能力.1986年5月,王化云又提出“攔、用、調、排”四字治黃方略,其中“調”就是調水調沙.
黃河內蒙古段是黃河上游的最下段,地處黃河流域最北端,介于東經 106°10′~112°50′,北緯 37°35′~41°50′之間,從右岸寧蒙界都思兔河入黃口處入境(左岸為麻黃溝入黃口),于準格爾旗馬柵鄉出境,流程 843.5 km,穿越內蒙古自治區 6 個市(盟)的 20 個縣(旗、區),包括烏海市的烏達區、海南區和海勃灣區,阿拉善盟的阿拉善左旗和經濟開發區,巴彥淖爾市的磴口縣、杭錦后旗、臨河區、五原縣和烏拉特前旗,包頭市的九原區、高新區、東河區和土默特右旗,呼和浩特市的托克托縣和清水河縣,鄂爾多斯市的鄂托克旗、杭錦旗、達拉特旗、準格爾旗等。 巴彥淖爾市位于黃河左岸,黃河巴彥淖爾市段從磴口縣二十里柳子入境,流經磴口縣、杭錦后旗、臨河區、五原縣、烏拉特前旗于池家圪旦出境,境內河道長 340 km,該段黃河穿行于狼山、烏拉山與庫布齊沙漠之間,橫跨河套平原南緣,河身順直、斷面寬淺,水流散亂,河道內沙洲眾多,主流游蕩擺動頻繁,屬游蕩性河段。
2016年1月7日內蒙古金茂水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中標承建的黃河內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巴彥淖爾市段第五標段謝拉五河道整治續建工程,本標段施工重點由2100米險工連壩和30道壩垛組成,其中1#—7#壩垛段位于黃河局部“幾”字形彎道,黃河主流流經彎道對河岸造成嚴重沖刷,1#—7#壩垛段建設的目的就是截斷流經彎道的主流,迫使主流改道,形成新的河岸。所以1#—7#壩垛段的施工相似于黃河截流,水中進占總長度482米,進占體每前進一步均在黃河主流的頂沖段上,施工難度大。黃河主流過水面最窄的地方不足50米,在面對如此艱巨的任務時,我公司現場施工負責人王欣苦思冥想后大膽的提出:放棄原進占所使用的土枕袋,改用聚丙烯扁絲編織袋(工業運送氧化鋁編織袋,簡稱:噸包),利用挖機配合人工填裝黏土,因噸包體積是土枕袋的2倍,進入水下后更大程度的緩減了黃河的沖刷,有效的提升了進占速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我公司從8月18日開始加班加點進行7#壩垛進占施工,9月2日基本建成7#壩垛,噸包的改進使進占速度大大提升,得到業主、監理等相關單位的一致認可。10月2日開始向下游6#壩垛進占施工,每天18小時輪班作業,由于進占體兩側鄰水,施工機械只能一輛運料投放后退出進占體再進一輛,嚴重制約施工進度,水中進占再次陷入低谷。在一籌莫展時刻,公司董事長薛躍虎邀請內蒙水設院周成處長以及五原縣水務局防汛辦竇繼榮主任進行現場論證,周處長提出若要有效的提高進占速度,關鍵在噸包有效投放點的增加,因進占道路只有一條所以有效點很少,故在連壩軸線兩側增加道路,多管齊下投放噸包速度大于水流的沖刷速度,就能有效的進展。大家集思廣益決定采用增加拖輪、浮船搭設循環進占道路的施工方案配合進占施工。
于10月15日調運拖輪浮船,河道行程12天,10月26日進場,先期利用拖輪將挖機拖到河對岸,開具了一條寬5米深2米的導流槽。本想改變黃河主流流向,可事與愿違,黃河主流并未向開具的導流槽穿流而下,施工再次受到阻礙。中期將浮船與連壩順水平行搭建,經過幾天的試運行效果不是很明顯,進占速度略微稍快,可還是無法達到我們所期待的效果。現場施工負責人王欣提出可不可以將浮船一頭搭建在舊岸上,另一頭與連壩形成直角進行投放噸包,運料距離縮短且途徑增加,故投放量增加。經與船運公司管理人員協調,在安全條件允許下可以與連壩形成直角搭接,但是載重不可以超過25噸。11月7日重新架設浮船,在保證安全前提下經過運行效果顯著,每天18小時輪班搶險作業,極大地提高了施工進度,在項目部全體人員共同努力下。截止12月 15 日成功與謝拉五舊險工壩垛完成合攏。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巖中,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歷經不到4個月的時間,在安全無事故的前提下,我公司順利完成1#—7#壩垛水中進占總長度482米,進占體每前進一步均在黃河主流的頂沖段上。克服重重困難,在監管單位各位領導大力支持下,我公司取得了輝煌的成就,在內蒙治河歷史上寫下了嶄新的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