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招標代理機構 河北華業招標有限公司 受招標人: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委托的招標人:河北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以下簡稱“委托招標人”)委托,對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水利部分) 河北 省監測井建設工程第 2 標段(以下簡稱“本標段”)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愿意承擔本項目的投標人投標。
一、資金來源
本項目資金來源于中央預算內投資。
二、項目概況
根據國家發展和 改革委員會下達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初步設計概算的批復》(發改投資[2015]250號)和水利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國家地下水監測 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水總[2015]250號)基本同意報送的項目初步設計。工程總體建設任務為:建設國家地下水監測中心1個、流域中心7個、省級 (含新疆建設兵團)監測中心和信息節點63個、地市分中心280個;監測站點共計20401個、相應配套地下水位信息自動采集傳輸設備20401套等;該 工程總投資為222218萬元,其中水利部門110262萬元,監測站點10298個。
本標段的建設內容為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水利部分)的一部分,即 河北 省監測井建設第 2 標段,投資金額為 345.76萬元 。本標段的建設內容包括新建監測站與改建監測站建設共 80 處,(詳見“第一篇招標公告第三條招標內容”)。
三、招標內容
本標段的建設內容包括新建監測站與改建監測站建設共 80 處,具體見第六篇“技術條款”第4條估算工作量,表4-1河北省監測井工程第2標段(張家口)工程量清單表。
1、新建監測井共 39 處,分布在 張家口 市。鉆探總進尺共 3913 米,其中管材類型:無縫鋼管和PVC-U管兩種。具體見第六篇“技術條款”第4條估算工作量,表4-2新建監測井一覽表。
2、改建監測井共 41 處,分布在 張家口 市。具體見第六篇“技術條款”第4條估算工作量,見表4-3改建監測井一覽表。
計劃工期: 300 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 2015 年 10 月 30 日
計劃竣工日期: 2016 年 8 月 24 日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
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一項資質條件:
工程勘察乙級及 以上(業務范圍:工程勘察專業類水文地質勘察乙級及以上、勞務類乙級及以上)、地質勘查資質證書(資質類別和資質等級: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調查 乙級及以上;地質鉆探:乙級及以上)、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水利鑿井技術甲(壹)級資質、水利鑿(鉆)井單位甲(壹)級資質、鑿井工程專業 承包甲(壹)級資質。
3.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在近三年內( 2012年1月-至今 )有類似工程業績且工程質量合格及以上,在人員、設備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建設的能力;
4. 投標人若為企業,提供最近三年(2012年~2014年)財務狀況表;投標人若為企業,提供最近三年(2012年~2014年)經合法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及年度會計報表;投標人若為事業單位,提供最近三年(2012年~2014 年)年度會計報表;
5.報名單位擬投入本項目人員近三年內無行賄受賄和犯罪記錄;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形式,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按否決處理。
五、投標報名須知
1. 本次招標將采用資格后審;
2.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時投標,否則取消其投標資格;招標人或委托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的附屬機構不得參與本招標項目投標,否則取消其投標資格;
3. 投標人必須向招標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未向招標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潛在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投標;
4. 投標報名時間:2015 年 9 月 21 日至2015 年 9 月 25 日止,每天上午 9:00 - 12:00 ,下午 14:00 - 17:00 (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5. 投標報名地點:石家莊市橋西區紅旗大街25號西清公寓6層;
6. 投標報名須出示: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六、招標文件獲取
招標文件于投標報名時獲取,招標文件售價 80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招標文件獲取地點為石家莊市橋西區紅旗大街25號西清公寓6層。
七、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
2015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 時整(北京時間)。屆時請參加投標的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八、開標地點
石家莊市橋西區紅旗大街25號西清公寓7樓701會議室。
九、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須密封后于開標當日投標截止時間前遞至開標地點。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